83年次至89年次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可於106年提出申請後,自107年起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。
一、依內政部106年9月4日內授役徵字第1060830510號函辦理。
二、修正條文規定為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」上述法規修正案,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。
三、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【詳如附件】。
教育部106年度友善校園獎頒獎典禮報名網頁
「教育部106年度友善校園獎頒獎典禮報名網頁」連結網址: http://eform.mcu.edu.tw/node/1167
僑生工作許可證申請
一、106年10月至107年3月工作許可證可以開始申請,欲申請者請至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辦理(請使用IE瀏覽器上網申請,勿使用Google瀏覽器)。
二、初次申請者要先至網站上申請帳密。
106學年度第1學期校清寒僑生助學金於106年9月18日(一)至9月29日(五)受理申請
一、本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於106年9月18日(一)至9月29日(五)受理申請,欲申請清寒僑生助學金者,需另檢附正本清寒證明等相關資料,俾便彙整辦理。(申請資格及申請表詳如附件)
二、僑陸組於106年9月21日(四)晚上5:30召開106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及學習扶助金申請說明會(地點:台北校區B901會議室,桃園校區M104教室),為同學解說清寒僑生助學金及學習扶助金審查等相關規定,歡迎僑生同學們來參加。
106學年度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
華僑建國聯合總會之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105學年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始辦理,請僑生踴躍申請。
一、僑生獎學金申請日期: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截止日期為106年9月29日(五)下午17:00。
二、該會網址:http://www.focat.org.tw/,請自行前往該網站下載申請辦法及表格,填妥後交至兩校區僑陸組。
華僑協會總會106學年度大學僑生獎學金暨助學金開始申請
一、依華僑協會總會僑生獎助學金核發辦法,申請者須為經海外保送、港澳考取或自行回國介考有素,在中華民國就讀公 私立大專院校其僑生身份者。
二、獎學金申請要件:
(一)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均在七十五 分以上者。
(二)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。
三、助學金申請要件:
(一)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,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。
(二)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及採行成績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者。
(三)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。
四、獎助學金金額:
僑委會106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
一、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,000元及獎狀乙紙,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(碩、博士生除外)僑生,憑105學年度學行成績,符合「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」規定,上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,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以上,均得提出申請;另依據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、澳門學生,符合上述資格者,亦得申請。
二、依據上揭要點規定,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辦理流程如下:
(一)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、105學年度成績單(含操行成績),向台北校區僑陸組吳婉瑜老師或桃園校區陳品中老師提出申請。
(二)本獎學金之申請,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。
行天宮急難救助
詳細資訊請參閱 附件 內容。
品德教育講座公告
為了加強本校品德教育,學務處擬於106年10月13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在台北校區B901舉辦「品德教育講座」(桃園校區P101教室當日同步視訊)。
會中將邀請前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傅木龍副司長演講,以加強同學的品德教育,促進本校品德教育的推展。
參加的同學可登錄個人「道德力」一場講座活動紀錄,當日講習同時備有午餐。因名額有限,欲參加同學請於10月3日前向學務處生輔組王慧珊老師、桃園學務組黃馨銳老師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