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學期清寒僑生助學金於106年9月18日(一)至9月29日(五)受理申請,欲申請清寒僑生助學金者,需另檢附正本清寒證明等相關資料,俾便彙整辦理。(申請資格及申請表詳如附件)
二、僑陸組於106年9月21日(四)晚上5:30召開106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及學習扶助金申請說明會(地點:台北校區B901會議室,桃園校區M104教室),為同學解說清寒僑生助學金及學習扶助金審查等相關規定,歡迎僑生同學們來參加。
三、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至辦公室詢問(台北校區僑陸組:郭于洵老師,桃園校區黃淑靖老師)。
學務處僑生暨陸生輔導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