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,000元及獎狀乙紙,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(碩、博士生除外)僑生,符合「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」規定,上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,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 以上,均得提出申請;另依據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、澳門學生,符合上述資格者,亦得申請。
二、依據上揭要點規定,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辦理流程如下:
(一)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(身分證)影本、護照影本、106學年度成績單(含操行成績)並交至台北校區僑陸組及桃園校區學務組。
(二)本獎學金之申請,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。
三、相關申請表件
四、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,截止日期為107年9月26日(三)中午12:00。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至兩校區僑陸組辦公室詢問(台北校區:吳婉瑜老師,分機2215;桃園校區:林妤恩老師,分機3770)。
學務處僑生暨陸生輔導組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