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內政部役政署106年12月5日役署徵字第1065011219號函辦理。
二、83年次以後出生且經徵兵檢查判定替代役體位役男,依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13條規定,只需接受12天補充兵役。為減緩每年7月以後大量應屆畢業役男,等待入營服役時間,內政部役政署經與國防部協商,規劃於107年上半年1月29日至2月9日,在不影響年度軍事訓練役接訓流路之梯次區間,匡列專列梯次提供給已判定替代役體位役男,於在學期間申請接受補充兵役訓練,以利役男儘早履行兵役義務。
三、案經統計本(106)年10月31日前已判定替代役體位且目前就學中之役男人數計4,052員,本梯次(107年1月29日至2月9日)國防部提供1,650員訓練員額,相關徵集作業意事項如下:
(一)受理對象:83、84年次經徵兵檢查於106年12月25日(星期一)前判定替代役體位,且具在學緩徵、出境就學(含就讀大陸地區教育部未採認之學歷學校)者。併請轉知所轄鄉(鎮、巿、區)公所依前提報之對象,個別通知役男依意願提出申請。
(二)受理時間及方式:106年12月25日(星期一)上午8時30分至106年12月28日(星期四)下午5時止。請檢附役男身分證明文件逕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。
(三)入營時間:107年1月29日至2月9日共計12天。申請人數超過梯次員額時,將依出生年月日依序徵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