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內政部106年9月4日內授役徵字第1060830510號函辦理。
二、修正條文規定為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」上述法規修正案,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。
三、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【詳如附件】。
一、依內政部106年9月4日內授役徵字第1060830510號函辦理。
二、修正條文規定為:「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,得依其志願,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,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;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,以抽籤決定之。」上述法規修正案,內政部刻正會銜國防部辦理修正發布法制作業。
三、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【詳如附件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