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
一、 申請時間: 即日起至11月11日中午12:00截止
二、 申請資格:
(一) 依教育部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」或「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」入學之僑生及港澳生。
(二) 於本校就讀一學期(含)以上之僑生。
三、 成績申請標準:
(一) 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或累計班排名前25%。
(二) 操行成績85分(含)以上。
四、 申請文件:
(一) 獎學金申請表。
(二) 前一學期成績單(大學部或碩士班成績單含歷年累計班排名、系排名或所排名)。
學務處重要公告-違反校規案例宣導
本校為加強落實同學資訊安全、智慧財產權、個資保護法等法治觀念,以案例宣導方式提醒各位同學,務必遵守校規,切勿非法入侵、破壞學校資訊、保全相關軟硬體設備或違反本校校園網路管理規則,一旦經查屬實,即為違反校規及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等之刑事案件,學校將依相關規定予以嚴懲。
案例摘要如下:本校 110 學年度期末考時,某系甲生同學任意冒用他人之帳號、密碼侵人學校教學平台等系統,擅自作答致嚴重損害另一同學乙生之成績權益甚鉅。案經本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查證屬實,已予甲生嚴重之校規懲處。
另有關乙生期末考試被冒用作答成績乙節,本校為維護其權益,即已更正成績,並請所屬學系主任、導師、教官及相關專業諮商教師共同參與加強輔導,以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。
此外,本校將持續利用週會時間及學務處網頁,進行法治教育、資訊安全教育個案宣導。
111年度第40期僑委會海青班7月至12月學習扶助金錄取名單
有關111年度第40期僑委會海青班7月至12月學習扶助金錄取名單:
1.錄取名單如連結。
2.請錄取同學儘快前往僑陸組安排學習扶助金服務時數。
注意事項:
(一)學習服務時數與本扶助金金額無對價關係。
(二)每次服務完請照實在個人紀錄表上登記簽名一次至少 2 小時至多 4 小時。
(三)當周若需請假或是調整服務時間請務必提早、事先告知老師。
(四)每學期服務完成需要填寫個人學習活動評核表,學習表現將列入下次申請審查之參考。
111年度第41期僑委會海青班7月至12月學習扶助金錄取名單
有關111年度第41期僑委會海青班7月至12月學習扶助金錄取名單:
1.錄取名單如連結。
2.請錄取同學儘快前往僑陸組安排學習扶助金服務時數。
注意事項:
(一)學習服務時數與本扶助金金額無對價關係。
(二)每次服務完請照實在個人紀錄表上登記簽名一次至少 2 小時至多 4 小時。
(三)當周若需請假或是調整服務時間請務必提早、事先告知老師。
(四)每學期服務完成需要填寫個人學習活動評核表,學習表現將列入下次申請審查之參考。
僑委會111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
一、凡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(碩、博士生除外)僑生,上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,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(80分)以上,均得提出申請;另依據「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」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、澳門學生,符合上述資格者,亦得申請。
二、依據上揭要點規定,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辦理流程如下:
(一) 請至「獎學金申請系統」(網址為https://scholarship.ocac.gov.tw),線上填寫完畢列印申請表,系統截止時間為111年10月7日。
(二)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居留證(身分證)影本、110學年度成績單(含操行成績)並交至兩校區僑陸組。
(三)本獎學金之申請,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。
111年度高教深耕計畫-品德專題演講活動報名事宜
詳情請見附件,謝謝。
桃園校區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週會規劃表
詳情請見附件,謝謝。
就學貸款加貸校外住宿費 注意事項
依教育部就學貸款最新作業指引,111學年度申辦就學貸款加貸「校外住宿費」者,需上傳租屋契約並配合審計部查帳。
繳件時間:111年月9月5日至111年9月30日止。
繳件方式:電子表單-「就學貸款校外住宿費申請單」上傳租賃契約。
111學年度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開始申請
一、依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獎學金核發辦法,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(不含研究所)就讀,並確係海外保送,或港澳考取,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,具備下列條件者,均可申請。
二、獎學金申請要件:
(一)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,操行成績甲等(八十分以上)者。
(二)本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。
(三)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,須提出清寒證明。
三、獎項:每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獎狀乙紙。
四、申請人應於111年10月14日(五)中午12:00前檢其下列文件交至兩校區僑陸組:
嘉義巿政府補助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學習活動計畫
詳情請見附件,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