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1學期「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」申請說明:
- (一)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本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。(二)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(三)當學期(110學年度第2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(附件1)(附件1.1)
- 收件期間:111年9月1日起至9月28日下午4點截止。
- 收件地點:台北校區僑陸組兼原資中心行政大樓2樓、桃園校區原資中心EE403-1綜合教學大樓。
- 查詢網址: https://reurl.cc/QbEYo5
學務處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