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第二梯次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-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」申請:
- 申請期間:110年9月1日起至9月27日止。
- 申請資格: 設籍本市(桃園市)4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「私立」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。(附件)
- 收件截止時間:110年9月27日16:00前。
- 收件地點: 台北校區行政大樓2樓僑陸組辦公室(原資中心)。桃園校區:綜合教學大樓原資中心EE403-1。
- 查詢網址:http://ipb.tycg.gov.tw/
110年第二梯次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-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」申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