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僑委會海青班學習扶助金申請事宜,請注意下列說明:
1.申請對象:本校僑委會海青班同學。
2.工讀金:每名每月新台幣2,200元(須完成13小時服務學習時數) 。
3.申請方式:至僑陸組填寫工讀申請表,請於109年4月15日(三)前,向台北校區僑陸組吳婉瑜老師(分機2215)及桃園校區學務組陳沛園老師(分機3770)申請。
4.繳交時應檢附有效期限內護照影本、有效居留證影本、郵局存摺影本及當學期課表。
重要提醒:
校內外工讀一定要辦理工作證,並請各位同學注意下列事項:
1.完成108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(繳學費、學生證蓋108-2註冊章) 。
2.儘快至線上(https://ezwp.wda.gov.tw/wcfonline/wSite/Control?function=IndexPage)申請工作證,線上申請前務必先至郵局繳100元費用。
3.上傳有效居留證、有效期間護照、已蓋過本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。
學務處僑生暨陸生輔導組 敬啟